为了适应兴安电视台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,内蒙古兴安电视台拟在兴安盟内和周边省区范围内诚聘 [ 录用 ] 五名电视播音员、主持人。
一、招聘条件及报名方式
(一)、招聘岗位:播音员
(二)、招聘人数:汉语男女各两人,蒙语男一人
(三)、应聘条件:
1 .高中以上学历,年龄 18---23 周岁。身高男 1.70 米 以上、女 1.60 米 以上;五官端正、形象好、气质佳;具有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。
2 .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热爱播音工作,热爱党的宣传事业,对电视行业具有浓厚的兴趣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3 .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。
4 . 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、节目驾驭能力。
5 . 有播音和主持人工作经历的适当放宽录用条件。
(四)、报名时间和方式:
1. 报名时间自 2008 年 2 月 15 日—— 2008 年 3 月 5 日 止
2. 地址 ,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路兴安电视台总编室
邮政编码: 137400
二、应聘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:
( 1 )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复印件;
( 2 )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;
( 3 )播音主持作品样带,本人近期两寸彩色照片。
三、招聘程序:
1 .个人报名 ( 参见报名方式 ) ;
2 .资格审查;
3 .初试;初试为笔试,地点待定
4 .复试;复试为面试,地点待定
5 .录像录音;
6 .体检;
7 .报盟委审定;
8 .录用:凡被录用者先在兴安电视台试用 6 个月。
四、待遇:
面谈。
五、咨询电话:
电话: 0482-3981782
兴安电视台
2008 年 1 月 28 日